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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15周歲,為一癡呆人,一日,甲父外出辦事,匆忙之中忘了將甲托人照管,結果甲私自玩打火機將鄰居家
的房屋點燃后燒毀。問: 鄰居家的損失應由誰負責賠償?
案例分析答案
監護案件,由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行為后果承擔責任。如果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,也要適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,如果損害是由第三人故意引誘、教峻被監護人所引起的,則應當由第三人承擔責任.本案中,甲15周歲,為一癡呆人,甲父是法律規定的監護人,他外出辦事忘了將甲托人照管,具有過失。對方當事人沒有過錯,鄰居家的損失應當由甲父負責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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